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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集体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作者:绍兴聚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01 08:30:55

商标显著性(DISTINCTIVENESSOFTRADEMARK)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特性。商标具有显著性是取得商标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缺乏显著性的标记由于没有可能起到商标的区别作用,在世界各国均不能作为商标得到注册和保护。例如我国商标法即要求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性,按强弱不同可以分为相对显著性和绝对显著性。

商标的固有显著性(INHERENTDISTINCTIVENESSOFTRADEMARK),商标在同商品或服务结合使用时,消费者会立即认为它是在标指这一商品或服务的出处,可以直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商标的获得显著性(ACQUIREDDISTINCTIVENESSOFTRADEMARK)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特性或品质的词汇或特征,消费者一般不会同特定的出处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起不到区别出处的作用,但如果经过长时间、大范围的使用,消费者事实上已经将该标记同特定的出处联系在一起,则该标记即获得了显著性,因此也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先天显著性(aprioriDISTINTIVENESS)即固有显著性。后天显著性(aposterioriDISTINCTIVENESS)即获得显著性。内在显著性(INTRINSICDISTINCTIVENESS)即固有显著性。外在显著性(EXTRINSICDISTINCTIVENESS)即获得显著性。

至于商标续展,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所以对商标续展不太重视。事实上,商标具有一定的有效期。商标续展是绍兴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商标续展可以继续让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不过,续签时也会被拒绝。小编将为您分析拒绝续展的原因及续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续展期过后,一些商标持有人不知道商标的有效期,也没有做相关的功课,因此很容易忽视错过的商标续展期。续签时,发现申请被驳回。

二、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续签时还需提交相关资质材料进行正式审查。有些人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可能会填写不全或遗漏一些材料。如果有更多的商标需要更新,就会出现混乱和交叉。因此,建议你可以找一家专业机构来处理。

三、商标有效期满仍需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不提出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延长期届满,仍未办理的,撤销商标,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权。

四、更新商标时,在提交的材料中,应根据货物的国际分类类别进行分类填写。原批准的货物属于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都需要续展的,应当按类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将原注册号保存在哪个类别,其余分别编号。

五、原核准的商标图样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但与商标难以分离的内容的,应当及时声明放弃本部分的专有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要求享有专有权的,应当声明放弃;需要保留的,可以将商标名称文字写在图形外围,也可以单独办理文字续展。

六、商标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附商标图样5份。

由于商标代理机构拥有更专业的商标知识以及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企业及个人在进行绍兴商标注册申请时,为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通常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事宜。

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的情况下,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专业的检索渠道,对申请人将要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更全面的商标检索,再结合其丰富的商标代理经验,对申请人的商标做出专业的分析并给出修改建议,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同时,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无需直接与国家商标局发生联系,而只需将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交至商标代理机构,由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而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能够给自己节省很多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高效便捷。

同时,还能减少商标注册申请后续的麻烦,减少申请过程中因不当或事物造成的损失。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极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绍兴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即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商标指定颜色的,是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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