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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专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绍兴聚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7 08:06:12

随着知识经济的全面到来,企业的竞争环境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知识产权的作用日益凸显,也许很多人对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都不太理解,下面带您来进行了解下:

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呢?知识产权贯标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可以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般常说的企业贯标,就是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需求。

什么样的企业才是适合做知识产权贯标的?(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3)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是否没有专利的企业,就不必做贯标了?其实不是的,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构成,没有专利还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如企业的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而且现在没有专利的,不代表以后不会申请专利,所以知识产权的管理还是有必要早点开始准备的。

知识产权贯标审核的注意事项

1、审核时一般会分为两个办公室同时进行,每个办公室给审核老师配备一个陪审人员,负责传达信息等;

2、各个部门所对应的程序文件、各个部门的职责、各个部门处理工作的流程、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针、年度知识产权目标、企业目前的知识产权状况、知识产权管理手册、企业的组织架构、企业的人数等都要准确(根据文档的内容)的回答出;

3、首次会议之后一般是管理者代表带领审核老师参观一下企业,介绍一下企业的基本情况,各个部门的办公地址,我们企业取得的其他证书如CMMI3或CMMI5等通过间接的渠道告诉审核老师,让审核老师对企业有一个很好的额印象;

4、企业的人员包括管理层人员都要让审核老师感受到企业很重视这次贯标活动,即使我们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如记录文件整理的不好,但态度一定要好,让审核老师觉得受到了重视;

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那么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是怎样的?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随着电商越来越普及,很多老板想借助大平台来进行销售商品,那如果我们要入驻京东和天猫平台,这时你就需要了解一些入驻的规则,接下来我司就带你解读相关要求。入驻京东和天猫对商标的要求:需要入驻京东商城和天猫的商家必须提交相关的商标证件:包括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绍兴商标注册证》、商标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使用许可的授权书。

入驻时对商标的要求还包括以下几点:

1、商标持有人资格:暂不接受个体商户的入驻申请,因而其注册商标名义必须是在企业名下的商标,而不能是个人名下的商标。

2、商标状态资格: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入驻申请,对于TM商标的,则需要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且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3、商标形式资格:暂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申请入驻使用的商标可以是文字的、数字的、字母的、三维的、颜色组合的或者以上要素任意组合的。入驻天猫不仅需要有自己的品牌,而且持有的商标是R标还是TM标都对入驻天猫需缴纳确保金的金额有影响。商家在天猫运营有必要缴纳确保金,确保金首要用于确保商家依照天猫的规矩进行运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依据《天猫服务协议》及有关规矩规则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付出违约金。

保证金按照店铺的属性不一样,金额如下:(1)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2)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由以上的入驻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入驻京东商城和天猫平台店铺要求都非常严格,所以我们在入驻电商的时候,前提是拥有一个商标。

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商标实际作用不大,但是当你企业越做越大的时候,企业随之面临的风险也将会加大,如果你自己拥有商标,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就是企业的一个盾牌,不仅可以维权也可以防止他人侵权。那么如何拥有一个商标呢?

我们可以选择两种途径,一种是选择注册商标,一种是直接购买商标。注册商标可以自己随便想名字,但是存在近似被驳回的风险,并且注册时间较长。而购买商标一般价格会贵好多,不过可以直接拥有一个R商标,承担的风险也随之缩小。

1、国际注册的国家数量有限因为《协定》最先是由实施绍兴商标注册原则的国家提出的,所以,以取得所属国国内注册作为申请国际注册的先决条件,限制了一部分实施商标使用原则的国家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联盟成员国目前只有90多个国家,还有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一些重要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北美、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大部分国家还徘徊在该体系之外,其中包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些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我国企业无法通过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不选择逐一国家途径来申请商标。

2、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在《协定》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

3、国际注册商标的事先查询方式的局限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只能查询通过该体系办理注册的国际商标信息,而对体系中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信息不具有统一检索查询能力。因此,对于准备办理国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如果需要事先了解该商标的在所指定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可行性信息只能通过该国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机构和该国家的具体商标情况逐一进行检索查询和分析判断。而且与逐一国家注册时的情况一样,需要额外支付高额的检索查询费用,查询结果取决于实施查询的代理机构和代理人。

4、申请注册过程中出现的事宜处理与逐一国家注册时是一样的国际商标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及国际注册申请仅仅是负责向被指定国家主管商标机关传递相关申请文件,而由各个被指定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根据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对申请商标进行审查。如果某一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中认为该商标申请不符合被指定国家的法律规定而要求修改,或出现(部分、全部)驳回,或被他人提出异议等情况而需要办理答辩、复审等事宜时,国际商标局只负责传送相关通知书,而不负责转交申请人需要向缔约方提交的复审或答辩书件等法律文件,此时只能由申请人委托该缔约方国家认可的代理机构递交。这就需要该商标申请人另行通过相关代理机构委托该指定国家的代理人(律师)办理相关法律程序,并另行支付相应的答辩、复审等规费和(律师费)代理费。对于这些商标事宜的处理与逐一国家注册时是一样的,国际注册并无优势可言。

5、没有统一的注册证国际注册虽然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后可以很快捷的收到一份国际商标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和国际注册号,但该商标国际注册证非常简单,而且只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的凭证,其效力仅相当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并不是该商标在指定国家能受到保护的有效法律文件。就目前来说仅有少数缔约方国家可以在核准国际注册申请后会颁发该指定国家的商标注册证书(如:美国、等国),而大多数缔约方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之后一般不颁发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仅仅发布一个声明在该国受保护的通知,有些国家甚至连保护声明文件都没有,仅是指自动受保护。只有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的情况下,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因此,申请人只有通过计算驳回期限的方式来推断自己的商标是否被相关缔约方的主管机关核准。对于习惯了拥有一张经商标主管机关盖章的注册证的国内申请人来说,没有注册证会令他们感觉有些不踏实,大多数国家的申请人也有同样的想法。如果确实需要证明该商标在所指定国家受到保护还需要另行向该国商标主管机关开具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并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6、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由于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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