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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公司商标注册的可选方式
专利申请浅析外观专利申请要准备哪些资料?申请外观专利有什么好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好处:
1.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对企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2.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换取最大利益。
3.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
4.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
5.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
6.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1.外观专利申请主体基本材料:
①人名义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需办理费用减缓,提供《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申请人个人签字)。
②企业名义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需办理费用减缓,提供《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当地知识产权局盖章)。
2.外观专利技术资料:
①通产品,提供产品六面视图和立体图,视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剖视图、局部细节放大图或使用状态参考图。
②带操作界面的产品,提供带操作界面产品六面视图、界面变化状态图以及立体图。
3.外观专利申请专利代理委托书。
很多新开的公司对于或者不了解财务的公司,需要仔细浏览本文了,只要是公司都需要记账纳税,然而对于记账纳税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产生不记账纳税的想法,不记账纳税很多企业都可能存在这样的想法,但是了解到记账纳税的后果就不会这么想了,下面注册公司小编来仔细了解:不记账纳税究竟有什么后果?
记账:对于公司需要记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必须要进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15日以后应当为公司设立专门的账本,而公司则需要有相关人员,一般都是由专门的会计进行记账的。报税:税务是无论什么公司都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缴纳税务的,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下来的时间,企业需要向税务局回报每个月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论是什么什么类型的公司,我们常见的公司类型有:事业编制、国企、民营等,根据不同规模的公司可进行一般人纳税和小规模纳税。如果公司不记账纳税究竟有什么后果?
1、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公司,情节轻则补交税款重则罚款,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记账纳税时间过长,将会收取滞纳金,对于不记账纳税情节严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有关部门进行更重的处罚。
2、如果公司未向税务登记机关连续3个月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机关将取消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当税务机关注销税务登记证时,它不会被恢复,也就是说,由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企业的所有证书都会被一个接一个地注销。
3、如果税务登记证书未经税务登记机构批准而被注销,公司的所有其他证书都不能被注销,即使它们向每个发证机构申请注销,也会被一个接一个地作废。
4、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将被相关登记机构列入黑名单。未来,贷款、创业投资和出国都将受到影响。
5、如果长期不理会纳税情况,将会被有关部门列入经营、“黑名单”。
很多企业都是经过艰难的过程把公司注册下来,但是由于不懂记账纳税或没有时间或无成本情人,公司税务就这样一直荒废下来,等到年检的时候发现了问题所在或者无缘无故发现企业异常,又要麻烦公司先移除经营异常再向税务局进行缴纳罚款,这样会更麻烦,不如听一听财税代理公司的意见。
那么从财税代理公司角度为您提供意见:1、找一家实力强、靠谱的正规财税代理公司,比如说注册公司平台。2、公司自身招聘相关人才,不过成本切勿高于财税代理公司。3、公司法人有时间可以自行学习或自己考会计证,不过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对于“不记账纳税究竟有什么后果”的问题,财税代理公司为您作出了解答,对于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您可以联系注册公司在线客服。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应当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三、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要求”或者“权项”等词。
四、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五、每一项权利要求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结尾处使用句号。
六、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注册不当导致商标被撤销的理由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绝对禁止注册理由,即《商标法》第41条第1款所规定的情况;
第二,可能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即《商标法》第42条第2款和第3款所规定的情况,通常称之为相对禁止注册理由。
不符合合法性、显著性和非功能性的情况。《商标法》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绍兴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损害在先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在先权利的情况。例如,在先权利人没有注意到商标初审公告,没能在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内提出异议,导致可能损害自己在先权利的商标被核准注册。这时,在先权利人就可以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请求撤销注册商标;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在商标局初审的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因为一时疏忽,或者由于对某一行业的情况不能完全掌握,使得本来不具备显著性的某一商标通过了初步审定,并最终注册为商标。
对于这种情况,商标局有权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撤销注册商标。其他人也可以据此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启动注册不当撤销程序,撤销该注册商标。此外,在申请注册时,是具备显著性的,但是随着其在市场上的销售和公众的逐步接受,出现了显著性退化的情况,这样的商标,当然也是应当被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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