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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个人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细节?
关于绍兴商标注册的知识我司小编也给大家介绍了不少,服装商标注册分类,服装商标注册流程大家都掌握了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我们准备了哪些材料就可以注册服装商标了。我想注册一个服装商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服装商标注册:服装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服装商标注册一般分为公司注册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需要结合个体户营业执照来办理。
(1)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服装商标注册,应准备以下文件:
A、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B、商标标示;
C、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D、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2)个人名义申请服装商标注册,应准备以下文件:
A、申请人签名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B、商标标示;
C、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D、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所申请的商标应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符,港澳台人士除外);
E、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商标实质审查有效时长,商标专利申请实行的是实质审查制,即对商标专利申请不仅进行初步审查,而且还进行实质审查。那么商标实质审查有效时长是多久?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商标进行检索,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别是有关专利性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实质审查程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质审查部门接收初步审查部门送来的申请案卷开始,到发出授予商标专利权的通知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或撤回申请为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商标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很多客户都认为绍兴商标注册下证后,就没有其他问题了,商标专用权也是能失效的,失效后你就不能使用这个商标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什么原因导致商标专用权失效了?
商标专用权失效也就是说原商标使用者已经失去了商标的专用权,再使用此商标不再受法律保护。
没做商标续展工作
未在商标规定有效期限内完成商标续展的企业不再拥有商标专用权!
所谓商标续展简单来说就是申请继续使用该商标,注册成功的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日期开始算起),申请人须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完成续展工作,过期不续展则不再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当然啦,商标续展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否则就不会有百年老品牌的说法了。
未及时变更、转让
1、商标申请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商标专用权移转,未在商标局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变更或转让手续的,商标局将撤销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
2、《商标法》明确规定以下情况须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转让手续。
3、商标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4、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商标权保护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是否与商标证书一致,如果不一致,须先办理商标变更,受理后方可转让,否则商标局不予转让申请。
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意自己的商标有没有被他人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商标注册是获取商标的第一步,而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是提升商标价值的过程,建议您将商标注册委托给代理机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颜色组合商标申请审查标准是什么样吗?什么样的商标更吸睛呢?当然是颜色商标啦!一些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商标更具有显著性,申请了颜色组合商标。但是,对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标准你真的了解吗?今天就为大家介绍颜色组合商标申请审查标准是什么样吗?
1、申请颜色组合商标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
2、颜色组合商标审查的若干定义色彩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以上颜色组成的商标。具体地说,色彩组合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按一定比例、一定顺序组成的商标。商标表的审查主要分为三部分:申请文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缺少签章)、商标图样规格的审查、程序和必要的说明、分类。检查(填写的商品/服务项目的检查)。商标实质审查,是指绍兴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的审查、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以及初步审查或者驳回决定等一系列活动。包括禁止条款的审查,突出特征的审查等,近似的审查。关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除了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外,还会对商标的颜色组合进行细致的审查。
3、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
(1)申请彩色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未声明的,即使申请人提交颜色商标,也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
(2)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色标。商标图案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者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写明该颜色的名称和色号,并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用途。
4、颜色组合商标的实质审查:
(1)颜色组合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商品本身或者包装物以及服务场所通用或者常用颜色,不足以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一般情况下,新申请的颜色组合商标如果不具备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
(2)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
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两商标均为颜色组合商标,当其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彩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图形、立体商标指定颜色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有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产生混淆、误解的,应当认定为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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