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浅谈绍兴商标注册的八项权利
浅谈绍兴商标注册的八项权利
注册商标后,我们都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只是为了保护品牌?纵观目前的商标使用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层出不穷,所以很难拿到想要的商标注册证,怎么也用不好。 绍兴商标注册的八项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3、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7、质权:商标注册人在其经营活动中,有权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权。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9、 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
10、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11、商标注册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12、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13、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如有变更,必须依法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14、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1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半年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
16、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17、注册商标可以作价或者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18、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19、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每十年更新一次。登记人应当规范、连续使用,充分发挥其最大价值。
在当今时代,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还并未完善,但是相关的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却在不断增加,市场竞争也是愈演愈烈,一些黑代理也在扰乱市场,致使如今的代理市场举步维艰,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注册商标代理都非常不容易。
相信大家对于物美价廉的商品都是非常喜欢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呢?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方面来说,更是要注重此条例,如若不然就可能会导致某些环节出问题,从而引发一些列的知识产权纠纷。
下面小编就为你说道说道,在注册商标代理方面为什么不能够选择代理代理!
首先,就是低价的代理使商标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并且一些代理机构识缺乏,实践经验更是少之又少,为了拉客户,低价去吸引客户。稍有不慎,申请人的商标权益就不能完全保护。
然后要说的就是对于注册风险不能够有效的规避和评估!
低价意味着无利可图,对此很多经历过的申请人都是苦不堪言,后悔当初选择低价的代理机构。而对于那些还未有经历过的,其后果也是可想而知。
所以现在,一些代理机构以低价招揽业务,后期在商标的申请当中,借以审查费、公告费、监控费、授权费、领证费等收取一定的费用,还不如刚开始就选择合适的代理。
身边许多商标纠纷事件发生之后,人们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了,商标注册数量每年更是以迅猛的势态增长,那么对于商标代理与个人直接申请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吧。在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方面是毫无差别的,其主要的区别在与介入了第三方,所发生的联系都是经由第三方,在提交文件和文件递交的方式上稍有差别。
商标代理与个人直接申请的区别:商标注册联系方面:个人直接到商标去提交申请办理,商标局登记的是个人的地址,因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在这么长时间内个人的地址经常有可能变动,导致后期若有关于商标的官方发文没有收到,从而导致商标被撤销等情况出现。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则是当事人交由文件给委托方,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商标局登记有专门的代理人服务,并且商标法发文也会抄送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若靠谱,会保证及时将商标局文件通知申请人,不会错过商标撤销通知等商标局文件。
商标注册提交的书件方面:个人办理想商标局提交相关的商标资料需要自行准备,而且无法享受到专业代理机构提供的检索服务,评估商标成功率的服务,及确定商标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也需要个人去选择,因个人并不是商标方面专业人士,往往会有错漏。委托办理需要签署一份商标代理委托书,其他的文件由代理机构准备,省时省力而且能够提供更专业的商标服务。
同时由于申请注册商标所涉及到的商标法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对于初次申请商标的人士来说,由于盲目的申请,没有处理好细节,导致申请注册过程中商标被驳回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的结果。而找代理注册就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一问题,通过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在减轻商标注册成本的同时也能确保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以上就是有关商标代理申请与个人直接申请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到注册商标的朋友们。
查阅和复制专利案卷的原则
(1) 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 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 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4)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7) 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二、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 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 和(2) 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上一篇:绍兴商标注册转让是否需要公证?
下一篇:揭发几起常见的绍兴商标注册诈骗案
- 上虞区个人商标变更:灵活选择,高效办理[ 2024-11-24 ]
- 上虞区个人商标变更的多元途径探索[ 2024-11-23 ]
- 绍兴专利注册代理的可靠性保障与实践[ 2024-11-22 ]
- 绍兴专利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评估[ 2024-11-21 ]
- 诸暨集体商标申请中需警惕的潜在陷阱[ 2024-11-20 ]
- 诸暨集体商标申请中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 2024-11-19 ]


